|
「教師安排適量和有意義的全方位學習活動, 選取恰當的學習材料和內容, 妥善布置環境和運用適當的資源…..給予學生真實而豐富的學習經歷。」(教統局, 優質保証分部, 2002, p.21)
在教統局所出版的文件「香港學校表現指標(表現例証)」中提出全方位學習及其有關的項目(例如: 課外活動)是會被用作去幫助評估者在質素保証視學上評估一所學校的表現。那裡就評估學生全方位學習的經歷上, 對學校提出以下幾點重要訊息:
學校需要就它們推行的全方位學習活動及計畫, 以學校機制的其中一部分來作自我檢視。 (PI, 1.9, P.16)
學校應該提供佐證, 証明它們為擴闊學生學習經歷而設的全方位學習活動是合適而又有意義的。 (PI, 2.3, P.21)
學校應該提供佐證, 証明它們一向以來有積極地鼓勵學生參與課外活動; 同時為學生提供均衡的選擇以推動全方位學習。(PI, 3.3, P.35)
學校要展示出它們與社區群體與外間組織的連繫和策略, 透過生活體驗, 促進學生的個人成長。(PI, 3.7, P.40)
這份優質構架(結合另一份推行全方位學習的優質架構), 能提供一個框架供教師、課程策劃者、校長作參考去反思並在個別學校自評的構架上有效地向人解說它們全方位學習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