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的 |
幫助學生 |
- 認識人權的特質
- 認識人權的基本概念,包括生存權、自由、平等和尊重
- 認識有關人權的重要文獻,明白《國際人權公約》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 提高人權意識,認識到人權的重要性是無分國界,從而建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價值觀和態度,並在生活中實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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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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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權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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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是與生俱來、對所有人都是一致的,並不需要後天努力去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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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合理和合法的理由,沒有人可以剝奪其他人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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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權的基本概念 |
A) 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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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極之珍貴,我們要珍惜生命,包括自己以及別人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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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用和平的方法解決紛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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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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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不是絕對的,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權利的同時,亦要尊重他人的權利,否則便是放任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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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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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生而平等,我們不應以一個人的特徵(例如:性別、種族、智能、年齡等)而給予不同待遇,更不應歧視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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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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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生而有尊嚴,亦有被尊重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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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有不同特質,但都有作為一個人的尊嚴,並應受其他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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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人權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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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由聯合國在1948年頒布,包括30項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是國際社會所共同承認的人權準則,但卻沒有法律約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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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公約》:包括《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國際人權公約》於1966年獲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於此,《世界人權宣言》的原則才得以落實,並為所簽訂的國家共同遵守及努力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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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尊重人權的價值觀和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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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 ─ 珍惜生命,關心、愛護別人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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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 珍惜自由,並尊重他人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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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 接納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不歧視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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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 尊重生命、尊重他人及其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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