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學習經歷是高中課程三個組成部分之一,可補足核心科目和選修科目(包括應用學習課程及其他語言),以促進學生的全人發展,這些經歷包括: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與工作有關的經驗、藝術發展和體育發展。
除了香港中學文憑試和應用學習的成績紀錄外,「學生學習概覽」是一份補充資料,記錄學生在高中階段三年內參與各種學習活動的經歷、體驗和成就,以作為全人發展的佐證。
每個學生都是獨立的個體,各自不同,包括成熟程度,學習動機、能力、學習風格、志向、興趣、性向及社經背景。
建議所有高中學生都修讀的科目,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通識教育科。
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中央課程,包括學校課程的宗旨和目標、高中課程的三個組成部分,即核心科目、選修科目(包括應用學習課程及其他語言)和其他學習經歷。其他要求包括課程與評核的配合、各組成部分的課時分配及其特定要求。
導言及導讀
 
 
高中課程指引的目的
 
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高中課程指引 — 立足現在•創建未來》是協助校監、校長、教師、家長及其他有關人士落實教育統籌委員會於2000年發表《終身學習•全人發展 — 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的報告書所提出的教育目標,以及課程發展議會於2001年發表《學會學習—課程發展路向》和前教育統籌局於2005年發表《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 — 投資香港未來的行動方案》的報告書中所提出的建議,培育學生終身學習、全人發展。本指引並取代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中六課程指引》(1992)及《中學課程指引(中一至中五)》(1993)有關高中課程的部分。本指引的目的是:
 
提供中央課程和各組成部分的建議課時分配,讓所有學校在2009年9月起在高中各級實施;
為學校提供指引,以便為2009年過渡新的高中課程作好準備,規畫配合學生需要的學校整體課程,並透過2005/06學年舉辦的學校領導人工作坊及2006/07學年舉辦的中層管理人員工作坊中所取得的例子,以及前線教育工作者的實踐經驗,說明學校可以如何實踐各項建議或作出調適;
透過一系列的支援策略,為有效推行學校整體課程,提供切實可行的指引;
提供機會,讓校長、教師及有關人士反思在課程及評估改革上如何建基於他們的優勢和經驗。
 
2009年實施的高中課程,建基於自2001年以來開展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這個靈活、連貫及多元化的高中課程,旨在照顧學生的不同興趣、需要、性向及能力。本課程建議每個學生應有機會學習四個核心科目、二至三個選修科目,以及獲取其他學習經歷。本指引有助學校所有專業人員準備及實施新的高中課程。學校教師不管擔當甚麼角色、責任和職位,都應對改革有全面的認識。因此,本指引適合校長、副校長,以及課程領導主任、中層管理人員和教師閱讀,並應與2007年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的二十四科課程及評估指引,以及課程發展議會編訂《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各盡所能•發揮所長》(2002)一併閱讀。根據「分散式領導」的理念,每位教師都應該有權和有責任了解高中的課程改革,並擔當領導變革的角色。
 
 
高中課程指引的組織
 
課程指引由十二本分冊組成,分為四個部分,並輔以導讀。導讀部分幫助讀者根據自身特定的需要,使用本指引及其中各個部分。第一部分概述學生課程旨在促進學生的全人發展,以及提升他們終身學習的能力。第二部分集中課程規畫、有效的學與教、評估模式、照顧學生的多樣性、學與教資源、其他學習經歷,以及學生學習概覽。第三部分主要說明與初中教育及專上教育的銜接。第四部分涵蓋實現願景及課程規畫的策略,包括在校內建立專業隊伍、策略性規畫及自我評鑑。這部分亦概述變革管理,以及學校如何在確定與未確定之間展開工作。
 
本指引為學校在不同範圍的工作提出建議,雖然各部分可以分開閱讀,但我們建議教師閱讀所有分冊。
 
本指引設計靈活,雖然我們鼓勵教師閱畢全書,但教師也可因應特定的主題,參閱個別分冊(例如:第五A冊的其他學習經歷),又或是負責不同範圍的教師可先閱讀某些分冊,以掌握高中學生課程的基本面貌。例如:校長或副校長關注在高中課程改革下如何規畫學校未來的發展,可先集中閱讀一些分冊,並同時參閱有關的課程及評估指引,以作為「切入點」。
 
以下各個例子說明校內特定組別的專業人員可採用的「切入點」:
 
例一:校長、副校長、新高中統籌主任及高級管理層人員需要負責規畫學校高中階段的未來發展,營造良好文化,邁向高中課程及領導變革,可採用的「切入點」:
 
可採用的「切入點」: 五A五B十一冊,並同時參閱核心科目的課程及評估指引
進一步閱讀:
   
校長、副校長、新高中統籌主任及高級管理層人員可採用的「切入點」
 
例二:學習領域主任及圖書館主任需要負責推行學科或學習領域課程,可採用的「切入點」:
 
可採用的「切入點」: 冊,並同時參閱相關科目的課程及評估指引
進一步閱讀:
   
學習領域主任及圖書館主任可採用的「切入點」
 
例三:非科目範疇的課程領導或策畫主任需要負責規畫學校整體課程的政策,以及促進全人發展 (例如:其他學習經歷統籌主任、德育及公民教育統籌主任、就業及輔導教師),可採用的「切入點」:
 
可採用的「切入點」: 五A五B
進一步閱讀: 十一
   
非科目範疇的課程領導或策畫主任可採用的「切入點」
 
例四﹕負責前線的學與教的教師,以及為學生提供適切輔導的班主任,可採用的「切入點 」:
 
可採用的「切入點」: 五A五B冊,同時參閱相關科目的課程及評估指引
進一步閱讀:
   
教師可採用的「切入點」
 
輔助資料
 
本指引提供下列各項的輔助資料:
反思問題
示例
詞彙釋義
對照參考資料
每分冊末附有參考文獻(包括網址)
附錄載有具體事項的詳細資料
 
「334」網上簡報(http://www.edb.gov.hk/334/)及課程發展處網頁(http://www.edb.gov.hk/cd/)會定期更新,藉以提供課程發展的最新資料。
 
各分冊的內容會按需要更新,並適時增加新範圍,使指引的內容更豐富。
 
本局會透過各種支援策略,就指引中各項建議繼續為學校及教師提供專業發展的機會,並於「334」網上簡報提供最新資料(http://www.edb.gov.hk/334/)。
 
如有任何回應,包括良好的實踐方法、各項限制及問題,歡迎致函: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13樓
教育局
課程發展議會秘書處
電郵地址:cdchk@edb.gov.hk 傳真:(853) 2573 5299
 
 
詞彙釋義
 
詞彙釋義旨在協助讀者了解本指引一些特別用語的意義。
 
應用學習
應用學習1是三年高中課程的組成部分。應用學習以寬廣的專業和職業領域作為學習平台,幫助學生發展基礎技能、思考能力、人際關係、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以及與職業相關的能力,為未來進修、工作及終身學習做好準備。應用學習課程與二十四個高中科目互相補足,使高中課程更多樣化。
 
1應用學習前稱為「職業導向教育」。詳情請參閱《策動未來— 職業導向教育及特殊學校的新高中學制》(教育統籌局,2006)。
 
評核目標
公開評核所評核的課程學習成果。
 
兩文
能閱讀及寫作標準書面中文及英文。
 
中央課程
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中央課程,包括學校課程的宗旨和目標、高中課程的三個組成部分,即核心科目、選修科目(包括應用學習課程及其他語言)和其他學習經歷。其他要求包括課程與評核的配合、各組成部分的課時分配及其特定要求。
 
共同建構
學與教的「共同建構」取向與「直接傳授」及「建構」取向不同,「共同建構」強調課堂內的教師和學生是一個學習社群,各成員共同參與,從而創造知識,並建立判斷該知識的準則。
 
核心科目
建議所有高中學生都修讀的科目,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通識教育科。
 
課程及評估指引
由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內容包括課程宗旨或目標、學習內容、學習成果及評估指引。
 
選修科目
在新制度下,學生可以從二十個高中科目2 、一系列的應用學習課程和六種其他語言3中選擇,從而發展他們的興趣和能力,為未來升學及就業開拓更多途徑。
 
2二十個科目包括: (1) 中國文學; (2) 英語文學; (3) 中國歷史; (4) 經濟; (5) 倫理與宗教; (6) 地理; (7) 歷史; (8) 旅遊與款待; (9) 生物; (10) 化學; (11) 物理; (12) 科學 (綜合科學、組合科學) ; (13) 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 (14) 設計與應用科技; (15) 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 (16) 科技與生活; (17) 資訊及通訊科技; (18) 音樂; (19) 視覺藝術; (20) 體育。

3六個其他語言包括:法語、德語、日語、西班牙語、印地語和烏爾都語。
 
共通能力
共通能力主要是幫助學生學會掌握知識、建構知識和應用所學知識的技巧、能力和特質。通過不同科目或學習領域的學與教,可以培養學生的共通能力。這些能力還可以遷移到其他學習情況中使用。香港學校課程訂出九種共通能力,包括:協作能力、溝通能力、創造力、批判性思考能力、運用資訊科技能力、運算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研習能力。
 
資優學生
資優學生在一個或更多領域有突出表現或潛能,如一般智能、特定學術研習、視覺及表演藝術、領袖才能(人際溝通與自省能力)、創意思考,以及在運動項目中有關體能表現的心理肌肉運動。與同儕相比,資優學生通常都具有較快速的學習進度和較佳的思考質素,或有顯著而持續的高水平表現。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是學生在修讀兩年預科課程後參加的考試。高級補充程度科目的課節是高級程度科目的一半。隨着2009年推行高中教育新學制,最後一屆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將於2012年舉行,但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會在2013年為重讀的中七自修生舉辦一次部分科目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香港中學會考
香港中學會考是學生在接受五年中學教育後參加的考試。隨着2009年推行高中教育新學制,最後一屆香港中學會考會在2010年舉行,但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會在2011年為重讀的中五自修生再舉辦一次部分科目的香港中學會考。
 
香港中學文憑
學生完成三年高中課程(將於2009年推行),參加公開評核後獲頒授的證書。
 
校內評估
是校內恆常進行對學生學習表現的評估活動。校內評估是校內學與教的一部分,以促進學生學習為主要目的。教師可根據評估所得的資料,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度,給予學生適當的回饋,同時按所需修訂教學目標和調整教學策略。
 
學習領域
學習領域是以主要知識範疇的基本概念組織學校課程的方法,目的是為學生提供一個全面、均衡及連貫的課程,並獲得各種基要的學習經歷。本港學校課程劃分為八個學習領域,即中國語文教育,英國語文教育,數學教育,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科學教育,科技教育,藝術教育和體育。
 
知識建構
這是指學習者在學習過程當中,並非單純獲取知識,更能主動地連結自己原有的知識和經驗,從而建立及形成自己的知識體系。
 
學習社群
學習社群是指一群有共同價值觀與目標的成員緊密合作,積極參與、協作及反思,從而產生新知識,並創建新的學習方法。在學校的情境,學習社群除了學生與教師之外,往往更涉及學生家長及其他社群。
 
學生的多樣性
每個學生都是獨立的個體,各自不同,包括成熟程度,學習動機、能力、學習風格、志向、興趣、性向及社經背景。
 
學習宗旨
高中課程架構的設計,有助學生達成全人發展的七個學習宗旨,並能發揮學生的潛能:(1) 善於運用兩文三語;(2) 具備廣闊的知識基礎,能夠理解當今影響他們個人、社會、國家或全球日常生活的問題;(3) 成為有識見、負責任的公民,認同國民身份,並具備世界視野;(4) 尊重多元文化和觀點,並成為能批判、反思和獨立思考的人;(5) 掌握終身學習所需的資訊科技及其他技能;(6) 了解本身的就業或學術抱負,並培養正面的工作和學習態度; (7) 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積極參與體藝活動。
 
學習成果
學習成果是指預期學生完成課程或某個學習階段後的學習表現,是根據課程的學習目標及學習重點而擬定,可作為評估學習成效的依據,並反映學生完成某個階段的學習後應能達到的學習表現,以促進他們的學習。
 
學習目標與學習重點
學習目標涵蓋課程要求學生需要學習和掌握的知識或概念、能力、價值觀和態度。學習重點與學習目標互相配合,具體地說明學生在不同學習階段、不同學習範疇所需學習的知識、需掌握的能力,以及需培養的價值觀。這都是教師規畫課程、教學和活動的依據。
 
等級描述
是指在公開評核中某一個等級的典型學生能力的描述。
 
其他語言
其他語言包括法語、德語、日語、西班牙語、印地語及烏爾都語。學生可以其他語言作為一個選修科目,並參加劍橋國際考試。學生在其他語言的國際考試成績,會於香港中學文憑中匯報。
 
其他學習經歷
其他學習經歷是高中課程三個組成部分之一,可補足核心科目和選修科目(包括應用學習課程及其他語言),以促進學生的全人發展,這些經歷包括: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與工作有關的經驗、藝術發展和體育發展。
 
公開評核
與香港中學文憑相關的評核和考試制度。
 
校本評核
校本評核是指在日常學與教中,由學校任課教師來評核學生的表現。評核的分數將計算入學生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舉辦的本地公開評核的成績。
 
校本課程
我們鼓勵學校和教師調適中央課程,以發展本身的校本課程,從而幫助學生達到教育的目標和宗旨。措施可包括調整學習目標,以不同方式組織教學內容、提供選擇、採用不同的學習、教學與評估策略。因此,校本課程其實是在課程發展議會所提供的指引和學校與教師的專業自主之間取得平衡的成果。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包括那些智障、視障、弱聽、殘障、自閉症、注意力不足和過動症、語言障礙及特殊學習困難的學生。
 
水平參照成績匯報
水平參照是匯報考生公開評核成績的方法,意即參照一套水平標準匯報考生在每一個學科的表現。
 
學生學習概覽
除了香港中學文憑試和應用學習的成績紀錄外,「學生學習概覽」是一份補充資料,記錄學生在高中階段三年內參與各種學習活動的經歷、體驗和成就,以作為全人發展的佐證。
 
三語
能操流利的粵語、普通話和英語。
 
價值觀和態度
價值觀是構築態度和信念的基礎,而態度和信念則會影響人的行為及生活方式;價值觀是行為和判斷的準則,以及學生應發展的素質,例如:人權與責任、承擔精神、誠信及國民身份認同。態度與價值觀是息息相關的,影響人的學習動機和認知能力,以及對事件和處境的反應。由於二者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因此,價值觀和態度的培養成為學校課程的主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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